MTV 已經變老頭…
我是一個在歐洲長大的小孩,六年級生,曾經走龐克、歌德派黑色打扮路線。除了右耳一個耳洞、左耳兩個,身上沒什麼特別誇張的記號,並不是聽搖滾就一定刺青酗酒溘藥。
大學主修語言係副修國際關係,叛逆、有正義感、獨立、不愛被受拘束,跟其他歐洲小孩的成長過程沒什麼兩樣。
社會學家稱我們是「X 世代」迷失的一群、MTV generation。沒錯,我們就是 pop culture「流行文化」的消費對象、經濟富裕生產出來結晶。1983 年看 Micheal Jackson 的單曲 “Thriller” 長達十四分鐘的音樂短片長大的;聽 Cyndi Lauper 的 “Time after time”、 “Girls just wanna have fun”、每天夢想可以快點長大,上理髮廳把頭髮也染成橘色。
長大後剪了長髮,染了各種不同的顏色,並決定除了馬丁鞋其他什麼都不穿。
鞋櫃裡有三雙不同的顏色交換著穿,衣櫃只有黑色和自己改過的二手衣服,並只聽另類搖滾。The Police、Eurythmics、PJ Harvey、Mazzy star、Janes Addiction、The Clash、Sugarcubes、Pearl Jam、Alice in Chains、Soundgarden、Digable Planet、DeLaSoul、Arrested Development、Tuck and Patti、Madredeus…。當時不想屈服於商業人的擺佈,現在想想,「另類搖滾」也不就是流行文化的一種嗎?
之前曾經是MTV音樂短片百科全書。Michel Gondrel、Spike Jonze 的幻想世界給了我深刻的印象。Sting、Peter Gabriel 和 Brian Eno 的世界觀滋潤了我的靈感。Nirvana 的主唱 Kurt Cobain 的離去,帶走了自己對未來的天真。
生活也不過就是這樣過去了。生活基本的需要瓦解了不實際的理想,先打理好自己的生活,是人人應盡的責任,但這個小小的基礎,已經足以耗盡全身的力量,和一天僅有的一點時間。打了數不完得小工,有一天,終於找到了一個好工作,馬丁鞋在上班時也派不上用場了。


